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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7 20:56:18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鉴于学校所在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持续高温天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师生员工返校时间。为降低疫情和高温天气对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影响,学校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报到注册

1.2022级研究生

2022级全体研究生须于91日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预注册,预注册成功后可开展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线上教学等。正式学籍注册须到校报到完成入学资格审查后开展。

预注册流程:学生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cqu.edu.cn/),点击快捷导航中的“研究生管理系统”,输入学号(查看录取通知书)和初始密码(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如19820108),登录类型选择“学生”,完善个人信息,进行预注册。

2.其他年级研究生

其他年级研究生均应于828下午18:00前向所在学院完成线上报到注册相关手续。休学、复学、出国(境)可线上办理,其余学籍变动延后处理。

二、研究生培养与课程教学

(一) 总体安排

学生正式返校前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按照现有教学安排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做到教学标准不降、教学内容不减。学生返校后,开展线下教学或线上线下结合教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2022级研究生

2022级研究生应当根据本学科、学位类别培养方案及学分要求,于94日前在导师在线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95日开始线上教学。如需调整个人培养计划,须在918日之前完成。

2.其他年级研究生

教学计划不变,829日开始线上教学。

(二) 教学环节

1.理论教学

任课教师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提前准备PPT等相关教学资料,并制定线上教学考核标准;确定所采用的教学平台(如雨课堂、钉钉会议、腾讯课堂等),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直播授课;并通过在线交流软件开展答疑、讨论等相关教学活动。

2.实践教学

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围绕教学大纲要求,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实验资源配置等,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实施在线实验教学。必须依托学校线下实验设备开展实验课程的,建议学生返校后开课。

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组织实习实训活动。实践类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线上教学方式或暂缓开课。

(三) 研究生培养环节

1.学术报告

学生在线参加的学术报告通过导师审核后可记学分,鼓励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采用在线形式做学术报告。

2.创新实践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线上学科竞赛、学术论坛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3.专业实践

在重庆市内开展专业实践的适当顺延,任务考核时各学院可根据实践成果或实践考核情况酌情统计实践时间。对于正在或拟在重庆市外开展专业实践的学生,可根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考虑继续或暂停专业实践,并服从当地人员流动管理安排。

4.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其它环节

可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线上开题报告、预答辩等培养环节活动,并做好记录和录像。

三、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本学期的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办〔202124号)要求,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有序开展。校盲评学位论文送审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手续由研究生院通过线上办理,院盲评学位论文送审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手续由各学院组织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可通过线上远程方式举行,相关学院做好系统备案和全程录像等相关工作。线上办理送审和答辩的材料真实性由申请者本人和导师负责。

四、研究生境外学习交流

1.各类研究生出国(境)项目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统一部署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2.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正在国外进行学习的研究生和计划近期赴国外学习的研究生,延期回国、变更留学事项、延期派出、学籍手续等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3.研究生出国(境)开展交换、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按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统一安排进行。

4.已完成学习任务返回境内的研究生,应及时办理学籍手续,按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参加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统筹做好学生返校前的研究生线上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线上教学质量督导和监控。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登录MIS系统排课模块填写课程在线教学信息。

2.任课教师须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开展线上教学,保障教学质量。无故未按教学计划授课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导师应及时传达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了解学生的健康和学习状况,关心关怀学生,做好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指导工作。

4.研究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和疫情防范,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及行程信息,必须继续通过“今日校园”APP“疫情防控日报告”模块进行健康打卡(详见“重庆大学研工部”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并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通知及相关要求。

六、其他

若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有新的要求,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适时调整并及时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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