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5日上午9点,2011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制论坛在重庆科苑大酒店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此次论坛是重庆市社会科学界第二届学术年活动之一。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陈德敏教授与重庆大学法学院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作为重要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与会的嘉宾还有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魏学金博士,重庆市环保局张智奎副局长,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罗蔺副主任,重庆市社科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孟东方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骏教授,重庆市法学会陈光华副会长,以及来自国土资源部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第一、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的领导。还有来自全国各地20余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法商研究、法学评论、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重庆大学学报等期刊的编辑和主编也参加了此次论坛。

在主持人宣布论坛开幕式正式开始之后,进入大会第二项: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忠林院长致辞。首先,陈院长代表作为该论坛承办方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对与会的所有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陈院长强调了环境与资源问题将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问题。过去我们一直没有重视对人与自然的协调,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不够。对于这个关于人类的未来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希望大家在这次讨论会中提出有力的措施为我国的西部环境资源保护建言献策。随后陈院长简要介绍了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历史和发展情况,希望大家关注重庆大学法学院的成长与发展。
紧接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蔡守秋教授、重庆市环保局张智奎副局长、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罗蔺副主任、重庆市社科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孟东方教授、重庆市法学会陈光华副会长分别致辞。最后,由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陈德敏教授发表讲话。陈德敏教授提到国家对西部环境资源的现状和发展前景的高度重视,并谈到该论坛的社会认可度。并期望通过这次研讨会能够推动西部环境资源保护的进一步发展,并未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提供法律和法制的支持。重庆大学将进一步发挥自身在西南区域的优势地位和专业特色,为我国西部大开发贡献我们的力量。陈德敏教授发言之后,此次论坛的开幕式结束。

随后,开始进行大会的主题发言。主题发言包括四个主题演讲,主要探讨了在环境资源领域最新发展问题以及值得我们重视的重大问题。主题演讲的内容涵盖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法律控制,污染防治的有效途径以及环境资源保护法修改的最新动态等环境法制的各个方面。
中午午休之后,下午14点45分开始在重庆大学法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会议小组讨论。在小组讨论中,各个专家学者都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交流和研讨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各方面问题。小组讨论结束后,举行了论坛闭幕式。主持人总结了此次论坛的成果,并期望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下,充分发挥该论坛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积极作用,为西部大开发、为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贡献力量。
最后,该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虽然西部环境资源法制论坛结束了,但是作为法律人我们追求法制发展、法治化建设的步伐并没有结束。该论坛作为行动的指路标,为我们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和道路。相信在以后的学习研究中,我们定能发扬法律人坚持不懈的精神风貌,用实际行动为我国法治发展铺平道路。